员工突然辞职能拿到工资,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应赔偿损失。自动离职,指劳动者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生活中此类行为的发生较为常见。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常见辞退员工不当的情况: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1、许多企业存在辞退员工时无透明度,被辞退人员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为私人恩怨开除员工,公报私仇;
2、克扣被辞退人员工资时有发生,特别是民营和私营企业;
3、许多管理者对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可能因为小小的失误被辞退;被辞退人员离开公司后,管理者对被辞退人员随意指责。
二、自动离职要注意什么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函〔1998〕5号)有关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三、员工擅自离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不辞而别的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尚未结束的状态。
新的用人单位在未见到被录用员工出示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情况下便予以录用,应按《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员工擅自离职的注意事项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不辞而别的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尚未结束的状态。提示:新的用人单位在未见到被录用员工出示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情况下便予以录用,应按《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员工擅自离职的注意事项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不辞而别的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尚未结束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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