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办理须知:
受理单位:市内四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地址:市内四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66573513
许可依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公通[2006]302号)
许可条件:民族工作部门同意变更的。
申请材料:1、申请;2、户口簿;3、居民身份证;4、民族部门准予变更证明;5、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人递交(上传)申请材料,待审批后办理变更手续。
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且符合政策规定)
收费标准:户口簿变更5元
备注: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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