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应当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向公证机构提出。涉及第三人担保的债权文书,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反担保人,下同)承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担保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第二步,提交材料。提交债权文书(详见债权文书的范围),申请人身份证明等。
第三步,审查。
第四步,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出具公证书。
债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公证债务的资料有: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对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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