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损失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时间:2023-03-25 08:11:02 4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赔偿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在我国法律当中,从来没有要求男女双方在离婚或者分手的时候,哪一方需要给对方支付必要的青春损失费。但如果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一、精神病人离婚时的权利

1、损害赔偿请求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精神病人的配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上述四种行为之一,那么精神病人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2、帮助请求权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般情况下,普通人的离婚是比较简单的,双方口头达成一致或者是到法院来进行判决都可以,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是精神病的话,就存在着比较麻烦的离婚问题,毕竟精神病人他不具有相关的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离婚女人应该要青春赔偿费吗

离婚没有青春损失费,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从法律条文的解释适用上看,与离婚青春损失费比较贴切的是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

三、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是否能得到赔偿

如果男方没有法定过错,即使是男方提出的离婚女方也得不到任何赔偿。夫妻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自由,法律不会因为一方先提出离婚而判决另一方赔偿。

所谓过错情形,是指一方存在以下情形: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一方有上述过错,因此离婚,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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