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离婚青春损失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有规定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离婚损害诉讼的时效
离婚损害诉讼的时效: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方提起,双方都有过错的,不得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军人离婚对女方补偿
关于和军人离婚能得到什么赔偿这个问题,其实这个与双方身份无关系。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离婚损害赔偿赔偿权的成立需具备哪些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权的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
1、侵权行为的发生。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2、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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