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房地产管理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处理我市私有房产纠纷管辖范围问题的联合通知
时间:2023-06-10 18:03:14 1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科)、人民法院:

为了维护我市城镇私有房产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私有房产发生的各类纠纷,现将各类纠纷的管辖范围问题,特做如下规定:

一、房产所在地的区(县)房管部门和人民法院,是处理该地区私有房产务类纠纷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二、凡属城镇私有房产的买卖、典当、借钱借房,继承,馈赠,分家析产等方面的产权纠纷,当事人既可要求有管辖权的房管部门处理,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凡属城镇私有房产的租赁纠纷问题(包括租金、租期、维修、使用、转租等),当事人应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房管部门申请处理,未经房管部门处理过的私房租赁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经房管部门处理过的私房纠纷案件,当事人任何一方如不服,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通知自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起执行。

全文3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济南市房地产管理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处理我市私有房产纠纷管辖范围问题的联合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济南市房地产管理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处理我市私有房产纠纷管辖范围问题的联合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