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患精神病的妻子不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患有精神疾病的病人属于行为能力有限的当事人,只能由患者的父母或其他成年直系亲属申请成为监护人,然后由监护人和对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中包括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以及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妻子患精神病丈夫起诉离婚怎么办
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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