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因精神疾病提出离婚时应注意的事项:
1、因婚前精神疾病或因家族精神疾病遗传而患精神疾病,无论是否隐瞒,都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离婚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疾病引起的,离婚的理由可以成立。
2、如果配偶因精神病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解决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日常生活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不稳定。
一方患有精神病要求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方患有精神病要求离婚要满足的条件:
1、原告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
2、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3、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4、必须对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问题做出安排,不能让其自生自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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