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辩护人参加诉讼、进行辩护的权利源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法院的指定
2、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辩护职能的承担主体,在刑事诉讼中与控方主张相对立
3、辩护人参加诉讼的宗旨是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事实和法律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4、辩护人是具有独立地位的、不附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参与人。
由于律师会更为了解法律知识,若是有律师参与刑事案件的审理,无疑会减轻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的负担。但是并非是所有的律师都hi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请求,此时,该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是检察院提出指定辩护的请求。
哪些人可以担任刑事诉讼辩护人
刑事诉讼中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有:1、律师;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民团体或者单位推荐的人员;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担任辩护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讯问、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诉讼参与人有权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提出申诉。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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