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被关的案子,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如何处理证据不足的案子
案件处理分为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发现证据不足,应当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将案件发回要求补充侦查。审判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人民法院发现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撤回起诉,对于认定需要补充侦查的,应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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