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都包括什么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包括的内容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及年终奖等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应该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包括员工患病不能继续工作、员工经过培训不能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等。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还得支付经济补偿。
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员工在遭到单位辞退时,如果没有提前30天接到通知的,是可以要求单位在赔偿一次性经济赔偿金的基础上再赔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代通知金的金额与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和薪资待遇有关。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员工遭到无理由的辞退也是可以要求赔偿代通知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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