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公司辞退有辞退证明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申请赔偿金吗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相应的法律法规,企业在惩罚或解除与其职工之间存在的雇佣关系时,如发生此类劳动纷争或纠纷,该企业的员工在此类事件发生经过后一年内均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并申请处理这样的劳动争议或纠纷。
首先是关于申请和受理的问题。
当事人如果想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可能涉及到的问题,需要起草并递交一份书面形式的仲裁申请书。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仲裁申请书通常应该包含如下几个主要部分的信息:
1、详细填写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地址和身份证号或是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
2、明确说明未判决的争议情况以及与之有关的事实、素材;
3、清晰陈述申请人对整个事情的意见以及理由。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仲裁委员会在接收到如此精确且详尽的申请书之后,需要在七天内认真仔细地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接受此申请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因此,当公司无理由辞退劳动者时,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二、实习期结束被辞退有补偿吗
并未规定企业必须向应聘者支付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间,如果劳动者的表现未能达到公司设定的录取标准,雇主有权解除其劳动关系,且无需对此支付经济上的补偿;若在试用期内,有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同样也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但是,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只要满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任意一种情形,雇主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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