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地产证明书登记一方名称的,另一方能够证明共同出资的,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处理房地产,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的,另一方不能证明共同出资的,离婚时该房地产认定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产,这方个人所有。
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归谁
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的,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其本人名下,则该房屋为购房一方所有。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另一方名下,则可视为对另一方的个人赠与,另一方如接受,则该房屋归另一方所有。如果购房一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夫妻双方名下,另一方如接受,则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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