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福建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委托人签字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法定依据:
1.《卫生部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
2.《福建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办公地址: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1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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