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从事临床工作累计达5年以上的医师或取得规培合格
申报材料:
1.《福建省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五年第一执业地点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或规培合格证明;
5.申请人与拟聘用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签订的聘用协议;
6.拟聘用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身体健康证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半年内体检报告)。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委托人签字。
办公地址: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13号窗口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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