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执业地点发生变化
申报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近期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办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证复印件;
8.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获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10.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申请执业医师注册,还应当提供原《医师执业证书;
11.变更执业范围应提供所变更执业科目的培训证明或高一级相应专业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均须采用A4纸电脑打印,并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可以是骑缝章)或法人代表(业主)私章,按以上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附封面、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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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13号窗口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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