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发布通知:关于预告登记费的缴纳问题
时间:2024-03-16 02:10:06 36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在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时,需要缴纳房地产抵押登记费、非房屋登记费、经济适用房减半的房地产抵押手续费,注销登记的工作时间为2个工作日,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预告登记费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收取的必须缴纳的费用。

在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时,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并缴纳相应的费用。需缴纳的费用包括:房地产抵押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标准:60元/件;非房屋登记费标准:400元/件;经济适用房减半。房地产抵押手续费:按贷款金额的0.08%收取。注销登记的工作时间为2个工作日,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预告登记费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收取的,因此是必须缴纳的费用。

【税局官方

标题: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相关问题的公告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相关问题的公告,旨在加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管理,确保实施减税政策落到实处。

根据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事项。针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公告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答:

1. 申报时间: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2. 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通过简易申报表或标准申报表进行申报。

3. 申报材料:纳税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等有关证明资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4. 申报税款:纳税人应补缴税款,可享受2020年度应纳税额减半优惠。

5. 申报咨询: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此次公告为纳税人提供了明确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要求和流程,有利于推动减税政策落地生根,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文介绍了在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时需要缴纳的费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相关问题的公告。根据公告,纳税人需要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事项,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方式为简易申报表或标准申报表,申报税款可享受2020年度应纳税额减半优惠,申报咨询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此次公告为纳税人提供了明确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要求和流程,有利于推动减税政策落地生根,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六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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