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通过在银行工作的儿子,存了7万多元存款。可儿子偷偷将父亲的存款取出用于赌博。儿子犯罪了,老汉的钱没了。钱是在自己不知情下,被儿子偷偷取走,杨老汉认为银行有责任。遂将中国农业银行长沙某支行告上了法庭。
杨老汉70多岁,家住八一路。儿子杨龙(化名)在该支行工作。2004年6月11日,他将7万多元分3次存入该支行。因杨龙未经杨老汉同意私自挪用了该3笔存款,杨老汉前往该支行要求支取该存款时,该支行不予支付。协商未果,杨老汉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该支行辩称,由于杨老汉未妥善保管身份证和存款密码,导致该存款被支取。且来办理挂失和支取手续的是杨老汉的儿子,其办理手续符合银行规定,银行不存在管理上的疏漏。
2007年上半年,法院经审理认为,杨老汉将71000元存入新华支行,双方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成立。由于该支行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在罪犯实施盗支储户存款的犯罪行为时,没有严格按照银行存款挂失的程序进行审核,导致其内部职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该存款。
最后,法院作出判,该支行支付杨老汉存款本金63900元(按本金71000元的90%计算)以及利息(以71000元为计算金额,从2004年6月11日起计算)。
旁听感受:在“百度”上键入“挪用公款”,相关信息竟然有近196万条之多。可因为赌博,挪用公款,算计到老子头上来的还算少。杨龙算一个。而明明是自己的管理漏洞,非要说是客户没有保护好身份证、密码……这说得过吗?法院没有支持。(红网)
全文6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