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购被骗为什么难维权?
网络购物纠纷难以解决的关键在于,消费者只享有有限的知情权。出现纠纷后责任主体不明确。传统的交易是比较直观的,产品销售商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交易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出现纠纷容易确定责任主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但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只看到网页上虚拟的商品,接触不到商品实体,对销售商所在地、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的数目、是否有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问题都不知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对消费者知情权上是这样解析的:“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这些方面网络经营商多数不能够全部说明。消费者对销售商和产品的了解是片面的、局部的,因此,容易出现纠纷。
二、网购别骗立案数额是多少
网络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才能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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