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遗失了证明书如何处理
时间:2023-03-29 19:12:58 3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解除劳动合同遗失了证明书的处理方法: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遗失了,劳动者可以与原用人单位协商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协商不成的,可以据此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裁决可以认定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一、劳动仲裁期间是否可以去新单位上班

劳动仲裁期间是否可以去新单位上班视以下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劳动仲裁期间如果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新公司上班;

2、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则不能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否则给原来的公司造成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二、辞退员工需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员工

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30天告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三、人走账清是劳动法规定吗

人走账清是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投诉注意以下事项: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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