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丈夫感情纠纷,为发泄不满情绪,借助酒性在家中放火烧房,并任由火势蔓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6月10日,该妇女被抓获。
6月9日20时许,张某与丈夫朱某因感情纠纷发生争吵,丈夫赌气外出,张某喝上半斤白酒解愁,越想越来气,为泄愤一时头脑发热,将屋内床、茶几和衣柜掀倒,并从散落在地的衣物中捡起一件衬衣点燃后离开,点燃的衬衣引起大火。后经周围邻居将火扑灭。大火已将屋内财物及房屋内窗、屋内吊顶等烧毁。民警经过工作,很快将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原来,张某系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人,今年43岁,5年前与丈夫离婚,后经人介绍与高桥镇丧偶的朱某认识并结婚,两人育有一子已经4岁。张某对这段婚姻非常珍惜,努力维护家庭团结,朱某对张某也是疼爱有加,特别是儿子的出生使两口子感情与日剧增,小日子也是红红火火。可是好景不长,随着日子日渐富裕。朱某思想发生变化,经常夜不归宿、酗酒,两口子为此多发拌嘴、争吵,每次都是张某妥协告终。9日,张某与朱某再次发生激烈争吵,朱某顺手抄起一树枝殴打张某后离家。张某欲哭无泪,回想自己的人生坎坷不平,找出白酒借酒消愁,借着酒劲将家中一通乱砸,为发泄心中的愤怒,将朱某一件衬衣点燃后离开家中,引燃家具引发大火,幸亏被邻居及时发现扑灭,未造成大的损失。张某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目前,张某涉嫌放火罪被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生活中,难免因琐事发生摩擦,人们遇事应理性平和地正确处理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纷争,家庭矛盾纠纷,切忌小心头脑发热,意气用事、以身试法,将付出无谓的昂贵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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