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分配比例应该是均等的,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父母房产的份额是相等的,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平均分配遗产,但继承时也有特定的情形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是不平均的,例如子女中有生活特别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流程是怎样的
1、到父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
2、携带以下材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父母房产如果要过户,那么是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是来,同时还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样才能办理成功,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是不支付相关的费用,是不会获得房子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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