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的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而公安机关追缴到犯罪所得后,也可能会退赔给受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一、诈骗罪没钱还怎么办
1、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诈骗犯的财产,如果有能力而拒不还款,有可能犯“拒不执行判决罪”,也可能上老赖黑名单。如果真的还不上,在有财产执行时,法院会继续执行。
2、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予以收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违禁品或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予以收缴,收缴的财物及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作他用或自行处理
3、如果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已经诈骗受害人的赃款挥霍一空,且在其归案后,就算拿出其全部个人财产,亦无法弥补给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失,其直系亲属亦不愿帮助其偿还受害人,那么这种情形下,受害人的损失,只能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4、诈骗罪,是需要人身刑罚与财产刑罚同时处以的,如果受害人的情形是,人民法院在执行罚金的时候,先行执行了犯罪分子的财产,导致其剩余财产不足以偿还受害人。受害人有权依法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先民后刑”的罚金执行原则,先行以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执行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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