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有哪些工作职责
1.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
2.他们还负责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办理,或者自行办理。
3.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以及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4.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转送或者交办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也需进行审核,并对其提交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查。
5.在信访工作中,如果发现党员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信访部门需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建议。
6.他们还需要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建议。
二、信访事项登记受理
1.对于信访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相应的国家机关反映。信访部门在接到信访事项后,需进行登记受理。
2.登记的内容包括信访人的基本信息、信访事项的主要内容、信访人的联系方式等。
3.对于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受理,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处理。
三、信访工作研究指导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还需要对信访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
1.通过对信访事项的分析和研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2.他们还需要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信访工作。
3.信访部门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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