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父母一方为本市居民的违法生育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亲子关系鉴定)申请落户
二、办理材料
1.落户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
4.结婚证(非婚情况除外)
5.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亲子关系鉴定(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申请亲子关系登记表的复印件
7.天山、沙区、水区分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米东区分局、钢城分局的违法生育已交纳社会抚养费、未交纳社会抚养费(超生、非婚生育)第一胎的审批权限在分局。违法生育其它情况及其它分县局的违法生育审批权限在市局。
三、办理流程
持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受理审核——收费——入户成功
四、办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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