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如何报销
1。职工(含外来务工人员)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构(以下简称工伤认定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逾期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疾病
3。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时间、地点、地点等基本信息),(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文本及复印件或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三)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四)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工伤认定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补正通知书》。工伤认定机关拒不受理的,应当发出《工伤认定申请驳回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工伤认定机关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或者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正式证明。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工伤认定机关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用人单位或者诉讼代理人,并抄送代理人。工伤认定决定送达时,员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应当填写《工伤认定文件服务证明》,相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他们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律师
全文7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