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特点如下:
①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
②行政许可是强制性的行政管理行为;
③行政许可是外部行政行为;
④行政许可是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一、行政许可被撤销,具体怎么办?
可撤销的情形:(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二、一起登记的结婚属于行政许可吗
结婚登记不属于行政许可,而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一个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一种行为。而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种类
具体行政行为有两个最主要的种类,具体如下:
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具有法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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