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笔录经过当事人确认,可以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使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做好下列工作:
1、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3、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4、其他调查工作。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警察做笔录时,一定要如实说明事故情况,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做笔录时说谎,可能会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
一、撞车逃逸交警怎么处理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理流程如下:
1、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
2、现场处理和调查
交警部门到现场后,会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其他调查工作。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3、检验、鉴定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4、认定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5、索赔
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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