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所有权不以登记为要件。
我国《民法典》对于物权变动在将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的基础上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不动产以登记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第二种,无登记制度的动产以交付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第三种,有登记制度的动产以交付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但以登记为物权变动的对抗要件。
一、车辆所有权转移需过户吗
车辆所有权转移需过户。机动车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生效要件为交付,登记是用来对抗第三人的。
比如甲将自己的车卖给了乙但并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向乙借了车,并卖给了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登记上属于甲,因此能办理过户登记)。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因为车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乙可以要求甲丙合同无效,并请求返还汽车,但是甲可以构成善意取得的,车就归丙,乙只能请求甲赔偿违约责任。机动车的登记只是对抗要件,他不像不动产登记是生效要件,它是用来保障经济活动的稳定性,所以才有的一种制度。像很多的一物两卖行为,基本都是谁能取得对抗要件物件就归谁。
二、车辆异地过户怎么过户
原车主所在地流程:
1、去车辆所在地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并开具全国统一的二手车交易发票。
2、购买车辆之后,需要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去申请提档。在提档的时候还需要提供新车主的身份证明。提档的时候会收取提档费,地方不同价格不同。
3、提档的同时记得办理临时车牌,方便开车回来(临时车牌有效期为7天)。
4、购买车辆交易完成之后,不要忘记还要车险过户。
新车主所在地流程:
1、开车回来之后,先给车辆购买交强险、商业险。
2、携带相关资料(包括车辆档案)去当地车管所进行审查(包括车辆资质、盗抢查询等),审查通过之后即可办理上户。
3、审查通过之后,有的城市会要求车辆年检,直接上检测场上检测线即可。
4、年检通过,就去车管所验车、上牌、领取新的机动车行驶证。按照正常流程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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