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血缘的继子女与血缘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有先后顺序
没有先后顺序
没有血缘关系但属于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是遗产合法的第一继承人。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没有血缘关系已成年的子女与有血缘关系子女在继承权有区别否
1,没有区别的,有同等的继承权,除非父母已经写好遗嘱。
2,《民法典》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即使是没有血缘的子女也和有血缘关系的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的权利。
4,子女继承权,即法律赋予子女取得父母遗产的权利。
5,子女继承权是根据父母子女间存在直接的血缘关系或法律拟制血亲关系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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