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有哪些
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有:
1.主体的平等性:我国公民的平等性,主要表现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政治态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职务高低、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等方面有何差异,但他们在民事权利能务方面都是平等和无区别的。
2.内容的统一性: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是指法律赋予公司可以享有原各种民事权利和应当承担的各种民事义务的范围。公司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是统一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实现的现实可能性:体现为我国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实现的物质基于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公共设施及公民实际掌握的物质财富,可以保障他们行使各种民事权利。
二、民事权利能力从什么时候开始
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开始。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就是说,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取得始于出生。
三、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义务责任的资格,凡欠缺民事权利能力者,以其名义所从事的民事活动肯定归于无效。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不可分离,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权利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主体可以依法转让或者放弃某项民事权利,也可以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被剥夺其原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
全文5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