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问:本人来自合川区龙市镇,大学毕业后户口退回龙市镇(未能回到最初的村),后在男方(外省)所在地办理了结婚证(当时未经过龙市镇),户口未迁移。现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请问应该在哪里办理,如何办理
市卫生计生委回复
你应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当填写申领表,并提供下列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或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附本);有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需提供孕检证明或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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