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市公司中的董事会设有薪酬、审计和提名委员会的,独立董事的比例应该要占委员会成员的半数以上。如果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三分之一设立为独立董事,但是管理层收购中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应该要达到或者超过一半以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各个境内的上市公司应该要按照相关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内部的章程,聘任适当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行业的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的区别?
所谓执行董事,他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
而独立董事就是国内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可以独立发表自己的观点,对公司的董事会决策包括一些重大的问题独立发表意见。证监会要求,他的意见必须是独立的,不会受到某一个集团利益的指示。执行董事它本身是在公司里面有其它的工作或者业务相对的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具有独立性、专家性和兼职性的特点。
独立性是其最重要的特点。所谓独立性概括起来分别表现就是:
1、独立的财产,即独立董事的财产应独立于其任职的公司;
2、独立的人格,即独立董事应独立于公司的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
3、独立的运作,即独立董事的任职应独立于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层。
专家性是指公司外聘的独立董事多是经济、法律、金融或人事管理方面的专门人才或是其他在政府或民间有发言权或有一定影响的人士。
兼职性是指独立董事一般在公司之外都由自己的事务,他们并不在公司中任职,因而独立董事又被称为公司的兼职董事。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
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在二零零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在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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