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通过发现敌意收购人或收购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缺陷或不符合法律的情形而向有关部门提起控告、申诉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手段而阻碍收购的方式。
适用性分析:此是反收购战中的常用方式。此种反收购手段可起到使收购人直接终止或中止收购行为或者提高收购价格的作用,至少能起到拖延敌意收购人收购进程的作用,从而为目标公司采用白衣骑士或其他反收购策略争取到更多的时间。在中国法律环境下,《收购办法》、《并购规则》和《战投办法》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主要是资质条件、实力及其认定)、收购过程的信息披露义务(主要是报告、申报程序)以及收购本身的合法性(主要是反垄断和产业准入和安全问题)均有严格规定,而收购人在此方面的违反或不合规则可能导致收购被有关部门暂停或停止的后果。显然,如目标公司发现敌意收购人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掌握相关事实并获取相关证据后即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或申诉,而如该控告、申诉导致有关部门立案,则至少在立案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收购人也将无法顺利地继续进行并购。
目标公司在采用这一手段时,应当注意:1)注意调查、收集和保存足够的相关证据;2)可以考虑与白衣骑士或白衣护卫或其他反收购策略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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