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股份回购?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这是目标公司或其董事、监事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资本结构的防御方法。
国外对股份回购作了普遍的规定,特别是在成熟资本市场中,股份回购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金融活动。我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的内容作了一定规定,但实践中还很少实施。较为典型的实践出现在上市公司减持国有法人股中,如1994年陆家嘴就开始回购国有股;1999年底,申能股份又成为国有股回购企业;之后,云天化、冰箱压缩、长春高新等也相继以国有股回购方式实施减持。
这样做的反收购效果主要表现在二方面:一方面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增加买方收购到足额股份的难度;另一方面则可提高股价,增大收购成本。此外,回购股份也可增强目标公司或其董事、监事的说话权。当然,股份回购也有可能产生另一种结果,即股份回购可能导致收购梦碎,炒作收购概念的投资者因此而失望,由此引发股价回落。
回购股份在实战中往往是作为辅助战术来实施的。如果单纯通过股份回购来达到反收购的效果,往往会使目标公司库存股票过多,一方面不利于公司筹资,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目标公司财务状况是制约这一手段的最大因素。死亡换股即目标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特别股或其组合以回收其股票。这同样起到减少在外流通股份和提升股票价格的作用。
2、股份回购的形式
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两种;
一是目标公司将可用的现金或公积金分配给股东以换回后者手中所持的股票;
二是公司通过发售债券,用募得的的款项来购回它自己的股票。
被公司购回的股票在会计上称为库存股。股票一旦大量被公司购回,其结果必然是在外流通的股份数量减少,假设回购不影响公司的收益,那么剩余股票的每股收益率会上升,使每股的市价也随之增加。目标公司如果提出以比收购者价格更高的出价来收购其股票,则收购者也不得不提高其收购价格,这样,收购以计划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支持,从而导致其难度增加。实施股份回购必须考虑当地公司法对回购的态度,美国许多州的公司认为,仅为维持目前的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权而取得本企业股票的违法的;但如果是维护企业现行的经营方针而争夺控制权,实质上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则回购又是可以允许的,我国《公司法》明文禁止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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