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试用期离职社保补缴么
根据规定,只要当事人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其参加社保五险,并不规避试用期的问题。社会保险法要求,职工在入职一个月内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发中也有规定,如果单位不为员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提出离职,可以先和单位提出要单位给你补缴社保的要求,补缴后办理离职。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二、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1、因未及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招(录)用、聘用材料复印件;
2、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
3、根据“居转户”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社保补缴办理通知单》。
三、补缴社保基数如何确定
社保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是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综上所述,职工办理入职手续后一般会有一个试用期,通常是三到六个月不等。单位之前没办社保登记的,职工离职之前应该提出补缴,这是基本的劳动保障。补缴的基数就按照试用期工资计算,单位会将社保一次性打到社保账户上。职工离职程序完成后,社保关系也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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