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到的财产损失问题,补偿所需承担的责任通常是由犯罪者根据所偷窃物品的真实价值来定夺的。
若物品不慎被破坏或者无法收回原状,受害人有权提出补偿要求,这其中既包括因为犯罪行为直接带来的物质损害,例如物品本身的价值,也涵盖了由于犯罪行为间接引发的合理开支以及可能获得的收益上的损失,例如为了修复被盗物品而产生的必要花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