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返还彩礼一年后一般不需要返还。只有满足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定条件,才需返还,具体如下:
1、双方当事人未实际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要回彩礼;
2、双方当事人结婚后并没有一起生活的,离婚时可要回彩礼;
3、由于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的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要回彩礼。
具体离婚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在彩礼支付之后、男女双方感情若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就破裂,且双方最终未曾办理结婚登记的,那么女方通常需要将材料返还给男方,当然,具体是否需要返还、返还的金额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后确定。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全文6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