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股东如何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权力。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总额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股东可以自行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并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交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案应当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提案之日起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议题明确,决议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