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7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东已出台优秀农民工落户政策,截至目前,全省共办理各类优秀农民工落户100余户300余人。
根据山东出台的优秀农民工落户政策,对获得山东省劳动模范、山东省十佳农民工称号的农民工,允许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务工地落户,对获得山东省百名农民工之星称号的农民工,按照自愿原则允许其本人在务工地落户。同时要求各地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承受能力,积极探索优秀农民工落户政策。截至目前,全省共办理各类优秀农民工落户100余户300余人。
九成以上农民工子女入学
记者获悉,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约29万人,进入学校就读的约28.5万人,其中,进入公立学校就读的占91.7%,进入民办学校就读的占6.3%。
同时,山东还要求同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允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违规费用。
另外,山东还把农民工培训纳入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对返乡农民工已具备初中毕业生条件的招收为中等职业学校学员。去年全省中职学校开展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和农民工专业技能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总人数达到370万。乡镇成教中心学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技能性扫盲人数30万人,其他各类培训600余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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