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天数由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判定。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地拘留对象。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不超过二十天。根据相关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
对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不服怎么办
被处罚人对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向做出行政拘留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提起行政诉讼的,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1、《治安处罚法》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行政诉讼法》法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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