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之后:1.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的申请。2.卫生行政部门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出现了医疗事故如何办
出现了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先由医疗单位与病家协商处理,协商处理达成协议、共识则此案件到此结案;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二、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怎么做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争议处理申请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范围;
(二)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
(三)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人;
(四)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
三、医疗事故伤害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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