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可以结婚,《民法典》生效以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重大疾病不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严重威胁婚姻能撤销婚姻吗
根据法律规定,被威胁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民法典关于禁止结婚情形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并相应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婚前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怎么处理
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结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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