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赠不需要去法院,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作出接受或放弃遗赠的表示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遗赠手续即可完成遗赠。如果就遗赠的事项与遗赠人或相关有利害关系人产生争议纠纷的可以诉讼至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一、遗赠的特点有哪些
(1)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只要将遗赠内容载入遗嘱,不需要遗赠受领人同意即可产生法律效力。但遗赠受领人可以拒绝接受,也可以放弃受遗赠。拒绝接受或者放弃后,该项被放弃的遗赠由其他继承人按比例分配。
(2)遗赠人只能是自然人,遗赠受领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作为遗赠受领人的自然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是死后法律行为
即遗赠人生前所为的遗赠行为只有到他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遗赠受领人才有权取得遗嘱中所指定的遗赠给他的遗产。
(4)是一种无偿法律行为
遗赠人只能通过遗赠给受遗赠人带来某种财产利益。只有当遗产中的利益大于债务时,遗赠人方可将全部或部分遗产赠与受遗赠人,以使其最终获得利益。
(5)不能代理
遗赠必须由遗赠人本人用遗嘱的形式直接进行意思表示。
二、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具体来说包括: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比如住房公积金等。
全文7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