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弄清产权归属:按照规定,若房企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会造成破产企业对购房人债务履行事实不能的情况。根据房屋的买受方式不同,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按揭贷款买房和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这两种买房的方式会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时,房屋的权利归属产生不同影响。因此,购房者首先应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弄清自己的权利问题。
2、分布交涉维权。
一、房价上涨卖方反悔怎么样维权
现根据卖方违约的三种情形进行分析:第一种: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已经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且已经交付或者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违约责任或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第二种: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封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第三种: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二、房子烂尾楼怎么办?
根据规定,如果房地产企业被宣告破产时房屋尚未建成,或者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继续建造未完工的房屋,将导致破产企业无法履行买受人的债务。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可按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已按法定程序注销登记;已依法注销的,买受人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办理证明过程中需要买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等材料。经核实,由房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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