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说明》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1)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过劳费、看护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者受伤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者的生活费、康复护理、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3)受害者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包括葬礼费用、抚养者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受害者亲属处理葬礼费用的交通费、住宿费、过劳损失等合理费用。(4)受害者或死者近亲受精神损害的慰问金。
交通事故造成轻微伤国家能休几天
交通事故造成轻微伤之后法律规定的医疗期从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对于医疗期期限,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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