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企业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申请即可。
2、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3、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一、简易注销怎么异议提交
如果政府相关部门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对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有异议,可以在简易注销公告期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异议留言》专栏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对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二、公司注销流程
第一,相关人员到工商局申请办理清算组备案的相关手续;第二,办理完清算备案手续之后登报进行公告,要公告四十五天;第三,在公告期间可以同时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注销手续;第四,注销税务登记和拿到清算报告之后,四十五天公告期满就到工商局办理工商等级的注销手续,公司注销就完成。
三、公司取消注销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公司撤销的注意事项:一、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项,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发表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建议保留送达回执及载明公告内容的报纸。三、公司要合法的安置劳动者。公司注销的注意事项: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成立清算。二、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三、有些企业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先行办理有关手续,比如说有的要先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要先办理这个税务登记的注销。四、正在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企业,应当在案件调查处理终结后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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