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婚后取得的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一、房产证加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证上的名字视为共同财产。产权证上加有他人姓名的,一般认定为共有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就可以视为婚前财产所有权的新约定,婚前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财产登记有另一方的名称,则另一方拥有财产份额。但是当有名字分割财产的时候,不一定是一半。至于财产分割,如果有协议,就按协议办事。如果没有协议,就要综合考虑各方房屋所占比例。
二、婚后女方姓名加入男方房产证是不是属于夫妻双方财产
房产证加老婆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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