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般的司法实践来看,倘若配偶一方所背负的网贷债务被确认为是为了满足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所产生的款项需求,那么此时,作为另一半的你便义无反顾地承担起还款责任。
然而,这种情况假如出现了转变,即对于超越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背负的债务,并且对于债权人来说,无法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笔债款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的生活开销、共同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得到夫妻二人共同认可并同意的情况,那么作为配偶的另一方在法律上便并不具有偿还这笔债款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全文4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