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状况下,若夫妻其中一方因网络贷款而未履行还款义务,则另外一方的账户并不会立即遭到冻结。
然而,倘若这笔网络贷款被确认为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那么另一方或许将有必要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
在此独特情境之下,他们的账户也极有可能遭受到冻结。
倘若借款仅仅限于债务发生者一方进行个人消费用途或经营活动使用,并且另一方可以出示充分证据以证明该项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亦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则此类债务将会被视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须承担还款责任,其账户自然也就不会被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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